这样做,仲裁委会按照视为你撤销申请仲裁来处理的。就等于你没有申请仲裁,也更不会给你下裁决了。没了裁决,那就不可能到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一般按经验来说,劳动争议的仲裁,一般会在受理后2个月内就要有裁决的。逾期不裁决的,可以拿受理书直接去法院起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