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评残两项十级,该怎样赔偿?

2020-09-26 社会 109阅读

可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2、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3、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级(10%),每级相差1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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