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亲生前留下有效的法律文件,指定继承人(母亲),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如果父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遗嘱继承),就由法律界定(法定继承),按照继承方式过户,条件比较单一,需缴纳公证费、登记费即可。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
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二、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子女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做公证。
三、在办理继承过户的同时,可以把属于自己另一半产权买卖过户,或者赠与过户给子女,使得拥有全部产权。
扩展资料:
人去世后需要办理的手续:
1、开死亡证明。人死后,单位或家属必须开具死亡证明。
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
在家因病死亡的,由村委 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
非常规原因死亡的,由所在单位或公安部门出据死亡或火化证明。
然后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凭死亡证明到住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2、注销户口。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死亡注销证明,需要提供户口簿和医院死亡证明。
3、各种证件、卡等销户处理:拿死亡证明到公证处、银行、房产局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公交卡、银行卡(工资卡,个人福利待遇补贴卡除外)可以转给家人。
4、办理火化手续。尸体运到殡仪馆后,随车家属首先到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选购骨灰盒,领取火葬证,办好交款等项手续。
取骨灰一般需要二至三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时,可办理提前取灰手续。
如果尸体运到殡葬馆后因故不能马上火化,要在业务室办理尸体冷藏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