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工程招标: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价法(即打分法)。
(1)综合评分法
政府采购招标: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称为综合评估法;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称为综合评价法;经商务部批准方可使用综合评价法。
(2)最低评标价法
政府采购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对投标报价及投标资料表中选定的评标因素(内陆运保费和伴随服务费;交货期;付款条件偏差;零部件、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运营费和维护费;性能和生产率;备选方案及其它等内容),按规定的量化方法,计算得出的价格为最终评标价。
(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中央投资:以投标报价以及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工程: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扩展资料:
招投标制度是为合理分配招标、投标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立的管理制度,加强招投标制度的建设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招标投标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通过招标投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是要充分发挥竞争机制作用,使市场主体在平等条 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招标投标是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方式,最大优点就是能够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通过招标采购, 让众多投标人进行公平竞争,以最低或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招标项目的质量、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投融资管理体制和各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的目的。
(2) 通过招标投标提升企业竞争力
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的创新活力,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提高企业生产、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企业市场信誉和竞争力。
(3) 通过招标投标健全市场经济体系
维护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交易的公平、满意和可信度,促进社会和企业的法治、信用建设,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 现代市场经济体系。
(4) 通过招标投标打击贪污腐败
有利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合理、有效使用国有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防止其浪费和流失,构建从源头预防腐败交易的社会监督制约体系。在世界各国的公共采购制度建设初期,招标投标制度由于其程序的规范性和公开性,往往能对打击贪污腐败起到 立竿见影的效果。然而,随着腐败与反腐败博弈的深入,腐败活动会以更加隐蔽的形式存在,给招标投标制度的设计者提出了新的挑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招标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