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官吏等级

2022-08-13 历史 82阅读
中央官制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荣誉职务);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荣誉职务);
  三省:中书省(决策、秘书)、门下省(侍从、谏议)、尚书省(行政)、;
  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人事)、户部(户口、财政)、礼部(礼宾)、兵部(国防)、刑部(法院)、工部(工程、水利);
  一台:御史台(监察);
  五署: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循旧制,与六部分工);
  九寺: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与六部分工合作)。
  散官:(荣誉职务)。地方官制
  虚设(道)置观察使
  州(郡):刺史(太守);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
  六曹: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
  县:县令;县丞、主簿;县尉、录事、佐史。
  乡:耆老;
  里:里正;
  村:村正;
  保:保长;
  邻:邻长。四家一邻,五邻一保,五保一里,五里一乡;一自然村为一村。城市内无村设坊,坊正和村正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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