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观测点由专人负责。观测人员应认真学习地震宏观异常的识别知识,掌握动物生活的一般习性。每周对动物生活习性进行观察,做好记录,不得伪造数据。
2、观测人员周做好动物生活习性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地震应急期必须每天上报。
3、观测人员发现动物宏观异常后,应及时进行异常的调查核实。
4、经调查核实后的地震宏观异常应及时填写“地震宏观异常填报表”上报县地震部局。对突然出现的、数量较多、分布较广、情况严重的异常,除了按规定填报之外,还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用最快的速度上报县地震部局。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允许擅自散布、传播地震宏观异常信息。
5、根据震情发展,一旦进入地震短临预报阶段,积极配合县地震部局做好现场震情跟踪监测和对异常情况的落实分析。
6、突发性地震发生后,配合地震部门收集、复核地震宏观前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