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工作者自身特有的思维方式。它具有思维结构的框架性、思维内容的精确性、思维过程的逻辑性、思维取位的客观性、思维立场的中立性、思维适用的中介性、思维运作的技术性和思维基础的经验性等八大特征。探索法律思维特征原理的意义在于对培养合格法律工作者、法学研究、法律实践、法治化目标诸方面均具有一定的功能。
其特征有:
第一,通过程序进行思考,运用法律术语进行观察,思考和判断;
第二,遵循向过去看的习惯,表现得较为稳妥,甚至保守;
第三,注重缜密的逻辑,谨慎地对待情感因素(即客观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四,法律思维追求的程序中的真,不同于科学中的求真;
第五,判断结论总是非此即彼,不同于政治思维的权衡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