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农村的宅基地60年代被生产队建了仓库后来又卖给了个人做住房现在该如何收回
农村土地是集体性质,实际归国家所有。任何个人没有土地。申请建房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国土部门代表政府授予你的宅基地使用权。一证一房,四至明了,有效期七十年。到期后房屋仍在继续使用,或自然换发新证或自然延长时效。如果中途拆除,原证自然作废。即使重建,也必须重新申请新的土地使用权。 由此可见,六十年代的宅基地事实上已不归你使用,早就丧失了该地的土地使用权,即使你现在想在该处建房也必须按正常程序申请核批。如果人家房屋倒了要求重建,肯定会得到审批,因为合情合理又合法。你应该无权干涉。 朋友,也许回答有违你愿,但这是中国国情,没有办法的事。希望能解开你的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