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领广西南宁居住证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填写好的《南宁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三)居住时间证明。
集体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注册证明等);
(2)申报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出具的集体宿舍住所住宿证明(宿舍住所属租赁房屋的,需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居住登记人员名单和就业或就读证明;
(5)填好的《南宁市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扩展资料
办理广西南宁居住证的条件:
1、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公安机关负责受理发放。
2、在居住地就读、就医、探亲人员及按照有关规定引进、交流的人员不需申报居住登记和领取《居住证》。
参考资料来源:南宁政府网:南宁办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