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天津买房不能落户。
从2014年5月31日起,天津停止外省市人员通过购买商品住房、投资兴办企业和引进人才办理蓝印户口。对在2014年5月31日前,通过天津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签订预订协议的购房者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可按原规定办理蓝印户口,考察期满后经复验合格可办理天津常住户口。
天津落户新政:
天津对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学历型人才落户,本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
对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等资格型人才,可直接落户;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技能型人才,可直接落户;
对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创业型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