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1月份,想在天津落户,有2种方式,人才引进和积分落户。
一、人才引进(学历须在本科或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才引进办理条件,如下: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
2、4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必须具备中级职称(档案能调);
4、年龄4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必须具备高级职称(档案能调)。人才引进(学历须在本科或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积分落户办理条件:
天津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且个人所得税申报满一年(不含补缴);在津有房(房子在积分落户中是必要条件,除非在津有多年社保,并可以匹配得上);积分总和须在申报指导分数(140分)以上。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