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0月,在实行新军衔制的同时,陆军、海军、空军的帽徽进行了改革,将1985年实行的小帽徽作为作训帽和女军人无檐软帽帽徽;大帽徽加衬金黄色松枝叶和天安门图案,适用于大檐帽、水兵帽、绒(皮)帽上佩带。
新帽徽庄重严肃,美观大方。红五星、麦穗、齿轮和天安门,象征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与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同心同德,肩负着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光荣使命。长青松树具有傲风雪、抗严寒的性格,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浩然正气和当代军人的不屈风范。
扩展资料:
1949年6月起,中国人民解放军帽徽样式与“八一”军徽相同。1951年后,海军、空军军官的帽徽样式与本军种军徽样式相同。
195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颁发了新的帽徽样式,陆军、海军、空军的帽徽为圆形,正中镶嵌“八一”军徽,分别以海篮、藏篮、天篮色衬底,周围为麦穗和齿轮。海军、空军帽徽分别衬以铁锚和飞鹰两翼。
1965年6月,陆军、海军、空军的帽徽统一改为全红五角星。1985年5月,陆军、海军、空军帽徽又分别恢复了1955年样式,并分大小两种。大帽徽直径40毫米,用于大檐帽、绒帽和皮帽;小的帽徽直径35毫米,用于解放帽和女软帽。
1988年10月在实行新军衔制的同时,陆军、海军、空军的帽徽进行了改革,将1985年实行的小帽徽作为作训帽和女军人无檐软帽帽徽;大帽徽主体为“八一”红五角星,下方加衬天安门图案和8片金黄色松枝叶,适用于大檐帽、水兵帽、绒(皮)帽上佩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帽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