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十九大闭幕不过十余天,第49名“百名红通人员” 贺俭归案,成为十九大后第一个到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11月11日,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太原召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如火如荼地推开。
11月13日,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发表《中国-东盟全面加强反腐败有效合作联合声明》。
12月1日,《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
各地纪委大大小小的动作也不断:
10月31日,甘肃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1月4日,广州通报4起市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1月6日,湖南通报8起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典型案件;
11月9日,广东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11月24日,成都通报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问题……
从十九大闭幕到现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的接受组织审查和党纪处分的厅局级干部已经有43人。今后的惩治重点,就是在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反映集中,已经进入了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要清除政治问题与经济腐败相互交织的利益集团。
不久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强调:“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品味着赵书记的话,结合十九大后的这一系列“大动作”,再回过头看这一周被打的两只“老虎”,我们除了更振奋,也不会感到太惊讶了。“打虎”和正风肃纪、“拍蝇”、“猎狐”、监察体制改革等所有举措一样,都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路上的一个个坚实脚印。
过去、现在、将来,“信号”一直会有,行动片刻未停。
扩展资料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承担着谋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关于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后,在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