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涉及到的,是再婚再生育政策。
对再婚夫妻再生育政策由《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授权于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及常委会制订。也正是因为上述授权的原因,再婚再生育政策有各省市(自治区)制订,因此,各省市的规定就产生了一些不同。比如说,你说的是六种,但一些省的规定却有四种、三种、五种不等。
因此,要想知道自己所在省市的再婚再生育政策是怎样的,你应该查阅你省经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生育调节”部分,那上面应该明确了再生育政策,你可自行对照。
可以这样说,你所说的第五项的规定,一般省市是没有的。因此,还是建议你自行在网上查阅所在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生育调节”部分予以确认。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