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异地就医需要的是提前申请,而不是事后再申请。一般情况下,由医院开转院证明,然后再去市医保中心申请备案,完成这个手续以后,可以去指定转院医院就医,费用先自付,然后拿着入出院证明、病历、发票和费用明细清单回来报销。
当然前提是需要先向参保地医保申请,院方同意了,才可以异地医治,费用先自付,再回来申请报销。
下面以山东省为例,具体保险流程如下:
1、需异地转诊转院治疗的参保人,应由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级以上定点专科医疗机构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建议,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填写转诊转院备案表。
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自行转诊转院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2、长驻外地工作人员和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外地医疗机构住院的,所选医疗机构属于异地联网即时结算医疗机构的,参保人住院时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出院时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3、参保人临时在外地突发急症住院治疗的,只能报销其中一所医疗机构的医疗费,如出现多所医疗机构的医疗费单据,必须附有相应转诊证明。
参保人入院后须及时告知管理单位,由管理单位于参保人入院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出院后,由管理单位凭有效费用单据、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汇总费用明细、出入院记录复印件、相关检查检验单复印件等材料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