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的军衔共分5等19级,上将为最高军衔,图案为金色枝叶加三颗金星。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正大军区职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1:将官,包括上将、中将、少将,图例如下
3:尉官,包括上尉、中尉、少尉,图例如下
4:士官包括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图例如下
5:士兵及学员,士兵包括上等兵、列兵,图例如下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曾两度实行军衔制度。
1955年——1965年首次实行军衔制,设军衔共八等 20级:大元帅、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大元帅军衔的设置虽然立了法,但没有授予,实际上授了的军衔是八等 19级。
1988年,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起初军衔设为六等18级,后改设为六等19级。
现在的等级构成是:将官设有上将、中将、少将三级;校官设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四级;尉官设有上尉、中尉、少尉三级;士官设军士长、专业军士各一至四级;军士设上士、中士、下士三级;兵设为上等兵、列兵两级。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军网-我军现役军衔介绍暨近5次23名晋升上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