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军衔制度。
军衔是国家给予军人的一种荣誉。军衔制以军官的职务、贡献、才能等综合因素作为评定和晋升军衔的标准。新的军衔制进一步理顺了军官的编配关系,有效地调整军官队伍的比例结构,对于增强军人责任心和荣誉感、提高军官素质,加强军队的指挥、管理、保障和协同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是深化军队改革的重要步骤,标志着人民解放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进入新阶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分为两个历史时期:1955年至1965年的第一次军衔制时期、1988年之后的恢复军衔制时期。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军衔制,军官军衔共分3等10级,即: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武警军官警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武警”。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还另设有文职干部与学员军衔。
士官军衔设置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武警部队还设有礼仪士兵军衔,分为列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2等5级。
军官军衔从小到大:一杠一星是少尉; 一杠二星是中尉 ;一杠三星是上尉。
两杠一星是少校; 两杠二星是中校; 两杠三星是上校 ;两杠四星是大校。
金色的松枝加一颗金星是少将;金色的松枝加二颗金星是中将;金色的松枝加三颗金星是上将
以下是士兵和士官的军衔等级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上将。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正军职:少将、中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少将,大校;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专业技术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中将至少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大校至上尉;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校至少尉。
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实行公务员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完整的警衔制度,现行警服以藏蓝为主色调。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