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基二〔2014〕4号各区县教委:《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京教基〔2010〕17号)自2010年5月24日施行以来,对完善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要求,提高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市教委在认真总结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已经市教委2013年第18次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