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仲裁部门联系地址及电话号码详细信息整理如下表所示。
上海市办理劳动争议仲裁相关规定: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
2、申请条件:具备法定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聘用单位)和劳动者(聘用人员)。
3、办理材料: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被申请人信息材料、委托材料、证据材料等。
4、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如上方表格所示。
5、办理流程: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之规定,至本市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属于仲裁范围: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