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政方针来说,毕节市关于民办教师处理的相关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条:
1、对于符合政策条件下,将符合政策的代课教师通过招考等方式逐步转入正式教师队伍管理。
2、从2012年起,禁止各校私自聘用代课人员,也就是不再新增代课人员,也就是说2011年只有新增的代课人员是不合规定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是不承认的。
3、对不符合教师队伍建设规范的代课教师,采取逐步清退的政策,目前我知道的有两种,一是代课多年的,可以由主管部门给他交养老保险金,给予适当的一次性生活补助。二是代课年限在5年之内的,采取一次性给予政策补助,一次性给予补助,并清退。
4、不愿清退的,可以转化为学校工勤 人员,比如现在的营养午餐食堂工人,学校卫生管理人员,警务室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