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动人员失业证办理程序:
1、享受失业金待遇的人员,到市就业管理中心申请,持就业管理中心出具的提档介绍信、《解除合同证明》、《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手册》(原《人事代理手册》)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中心提取个人档案,再到配悉咐市就业管理中心办理审批。
2、不享受失业金待遇的人员,持户籍所在区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出具的提档介绍信、《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手册》(原《人事代理手册》)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中心提取个人档案,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理审批。
二、办培纯理地点:市就业管理中心。具体信息如下:
1、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和云巷1号。
2、联系电话:0411-84369008。
3、传真:0411-84369005。
4、邮编:116011。
三、注意事项:
主动离职不能领取失业金,如果解除合同证明上是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领取失业金或一次性补助。
扩展资料:
失业社会保险办理程序办理:
委托各级人才服务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的未就业人员,可持《人事代理手册》、户口薄(有陆桥则携带)、居民身份证、失业证(有则携带)、2张1寸照片到大连市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及续、缴费业务。
已就业人员按政策规定由所在单位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各级人才服务中心不再代理流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服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