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既不是质数,又不是合数?

2020-09-04 教育 130阅读

因为1只有它自己本身这一个因数。所以1既不是质数,又不是合数。

分析:

质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也就是说质数只有两个因数。

合数: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它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也就是说合数至少有三个因数。

扩展资料:

1是阿拉伯数字符号,是最小的正整数,也是介于0和2之间的整数,最小的正奇数。1是一个有理数,是一位数,也是单数。

质数又称素数,质数的个数是无穷的。

质数的性质:

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

2、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3、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4、质数的个数公式  是不减函数。

5、若n为正整数,在到  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6、若n为大于或等于2的正整数,在n到  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7、若质数p为不超过n( )的最大质数,则  。

8、所有大于10的质数中,个位数只有1,3,7,9。

合数的性质:

1、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2、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5、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6、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算术基本定理)

7、对任一大于5的合数(威尔逊定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1

百度百科-质数

百度百科-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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