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是不含税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二、含税价和不含税价换算公式如下:
1.不含税价=含税价÷(1+适用税率)
2.含税价=不含税价×(1+适用税率)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