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果 】 《 佛学大词典 》
梵语hetu-phala。指原因与结果。亦即指因果律。为佛教教义体系中,用来说明世界一切关系之基本理论。盖一切诸法之形成,‘因’为能生,‘果’为所生;亦即能引生结果者为因,由因而生者为果。以时间之因果关系而言,因在前,果在后,此称为因果异时;但若就空间而言,则如束芦之相倚相依之情形,此乃广义之因果关系,称为因果同时。
古代印度之外道,有关因果之论点可分为四类,佛教称之为外道四执,或简称四执:(一)邪因邪果,即将万物生起之原因归于大自在天之能力。(二)无因有果,即承认现存的现象世界为果,但以此果之因难以探究,故否定此果之起因。(三)有因无果,即承认现存的现象世界为因,但以此因之结果难以探究,故否定此因之结果。(四)无因无果,即否定因果二者。
上记之外,佛教以外的古代印度思想界,尚有二种因果论之说,即:(一)因中有果论,主张果所显现之现象世界必内具于因中,此乃婆罗门教与数论学派之思想;亦即认为因中常具有果性,故以因与果之性质相等。(二)因中无果论,系与婆罗门教对立之一般思想界及胜论学派所提倡。即主张结合众多独立之根本要素,方能生起现象世界;亦即认为因中未必具有果性,而须藉众多的因相互和合始能产生果,故认为因与果之性质并不相等。此论说亦可称为果中有因论。
【 因缘 】 《 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
(一)‘因’与‘缘’的并称∶梵语hetu-pra-tyaya。‘因’是产生结果的内在直接原因;‘缘’是资助因的外在间接条件。依此,因缘又有内因外缘、亲因疏缘之称。一切有为法皆是因缘所生。唯有因,不能生果;唯有缘,亦不能生果。必须因缘和合,方能生果。如‘业’为因,‘烦恼’为缘,则感迷界之果;‘智’为因,‘定’为缘,而感悟界之果。‘因’恰如谷物的种子,‘缘’则如帮助种子成长的雨露水土。种子为亲因,藉雨露水土为助缘,如此方能结果实。似此,一切法由因缘而生而灭,称为因缘生、因缘所生、缘成、缘起等。俱舍家举六因四缘之说以解析此因缘,所说与唯识家有异。
(二)‘因’即‘缘’之义∶即产生结果的一切原因总称为因缘。为四缘(生起认识作用的四种原因——因缘、所缘缘、等无间缘、增上缘)之一。
(三)缘起(prati^tya-samutpa^da)的另一译名∶即万象由因、缘而生一定之果的法则。依此法则而生的现象,称为因缘所生法,通常以无明、老死等十二缘起加以阐示。大乘佛教认为一切现象皆非单独存在,乃相依相关而发生者,此称缘起。十二缘起又称十二因缘。
(四)意指事之由来、起源∶梵语、巴利语作nida^na,音译作尼陀那,为十二部经之一。系经典中,说经、律之由来的部分。又称缘起。
〔参考资料〕(一)《杂阿含经》卷一;《大乘入楞伽经》卷二;《俱舍论》卷六、卷七;《成唯识论》卷二;《阿毗达磨发智论》;《瑜伽师地论》卷三、卷五、卷三十八。
【 因缘 】 《 陈义孝佛学常见辞汇 》
凡一事一物之生,本身的因素叫做因,旁助的因缘叫做缘。例如稻谷,种子为因,泥土、雨露、空气、阳光、肥料、农作等为缘,由此种种因缘的和合而生长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