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 被告人不服,上诉到中院,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再审的时限是多长?谢谢!

2020-04-30 社会 86阅读
1、现审的审限是六个月。
2、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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