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即: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同一种类应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总缴纳许可证。汇总缴纳的期限限额由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公司增资印花税属于按期汇总缴纳的,因目前地税局一般是地方各税综合申报表,所以此印花税应于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逾期申报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正常月份从次月16日起,遇到节假日的顺眼),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