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有滞纳金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印花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地税函〔2005〕288号)第七条规定“按期汇总缴纳和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视其违章性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或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