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是在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机构设置
高等学校一般设校学生会委员会和系(科)学生会委员会两级。
中等学校学生机构一般是两级:校学生委员会和班学生委员会(班委会)。
高等学校又有院系(科)一级的学生委员会。全国高等学校建立的学生会联合组织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简称全国学联。
一般的学生会都设置主席团、秘书处、外联部、学习部、企划部、宣传部、监察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内务部、女管部、卫生部、劳动部、组织部等。
以大学为例:校学生会以主席团为领导核心,包括学生会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在主席团以下设数个职能部门,一般包括办公室(主席团与秘书部)、班联部(班级成员联合部)、宣传部、组织部、学习部、实践部、体育部、文艺部、生活部、纪律部(纪委、纪检部)、楼管部(男生内务部与女生管理部)、外联部(外宣部)、社团部、技术部等。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2名,部门秘书1名,干事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