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是称为政务院(国务院前身),共有35个委、部、署、院。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是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至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中国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构。
中国国家政务的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总理 1 人,副总理若干人,秘书长1人 ,政务委员若干人组成 。政务院对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休会期间,对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负责并报告工作。下设政治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和有关部、会 、 院 、 署 、 行等机构 。最高执行机构。
扩展资料:
一、国务院现在部委有26个,分别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8、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9、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13、中国人民银行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二、2018年3月22日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规定部门设置如下:
国务院设置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26个);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务院直属机构(10个);国务院办事机构(2个);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9个);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