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分为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两大体系,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类似组织核算、反映和监督单位预算执行及各项业务活动的会计专业,是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
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虽然是两个不同的体系但都属于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会计要素分类和主要账务处理方法相同,会计报表种类及主要项目也相同。
扩展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占有的固定资产,从事经营活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应明确产权归属关系,即明确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性质不变,对外投资、联营的固定资产,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办理确认手续。
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对外投资、联营、租出固定资产取得的收益、租金,应全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并按规定用途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