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诏统筹全局折》
1898年1月29日,康有为上了《应诏统筹全局折》(第六书),请求光绪帝决定变法。在这篇奏折中,他引述当时波兰、埃及、土耳其、缅甸等国,由于守旧不变,遭到分割或危亡的险境,认为世界各国的趋势,“能变则全,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中国所以面临危亡,就是由于保守旧法不知变革所致。他说要推行新政,就要走明治维新的道路,认为明治维新的要义有三个方面:一曰大誓群臣以定国是,二曰设对策所以征贤才,三曰开制度局而定宪法。以此为依据,他请求光绪帝尽快作好三件事:
一、在天坛或太庙或乾清门召集群臣,宣布变法维新,“诏定国是”。
二、在午门设立“上书所”,派御史二人监政,准许人民上书,不得由堂官代递;有“称旨”的,召见察问,量才录用。
三、在内廷设制度局,订立各种新章,下设十二局。
以上第一条是企图依靠皇帝的权力来推行新政,第二条是要使维新派参预政权,第三条是要在上述二者的基础上改革中央政府的行政机构。
在《应诏统筹全局折》中,康有为又提出在每道设一民政局,选才督办,准其专折奏事,体制与督抚平等;每县设民政局分局督办,派员会同地方绅士治之。他认为,这样可以“内外并举”,新政有效。
在这次上书中,康有为还涉及派员出国游历,翻译西书,变通科举,制造纸币,收印花税等事项。
《应诏统筹全局折》反映了资产阶级维新派政治改革的要求,也是戊戌变法的施政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