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产生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最大的特色就是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与实际需要。
(1) 从性质和内容上看,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与我国现阶段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2) 从形式上看,中国当代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和统帅的法律体系。宪法规定了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以宪法为核心,我国已经逐步健全了有关民事、刑事、行政和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律制度。
(3) 中国当代法律体系仍在不断健全和完善的过程之中。一方面,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法律体系必须随社会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体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和前瞻性;另一方面,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实施,我们也在不断总结经验、调整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立法的内容和技术,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