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缴纳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2020-10-13 综合 161阅读

一、携带以下资料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科办理开户手续:

1、填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首次开户登记表》一式三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2、填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一式三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U盘拷贝电子数据并填写上报。

3、申报时须携带: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成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4、工资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财务章)。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在A4纸上依次排列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6、**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提供的职工养老保险缴存证明原件,“**省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须提供由安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的“**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人事部门批准的进编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将资料提供给经办银行办理开户。

三、按月进行汇缴。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

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参考资料: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首次开户所需资料及流程—安庆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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