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四种:隔离、窒熄、冷却、抑制。
主要的灭火原理是:控制可燃物、减少助燃物、消除点火源、阻止互相作用。
(一)隔离
就是将正在燃烧的物质与未燃烧的物质隔开或疏散到安全地点,燃烧会因缺乏可燃物而停止。这是扑灭火灾比较常用的方法,适用扑救各种火灾。
在灭火中,根据不同情况,可具体采取下列方法:
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管道的阀门,以减少和阻止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将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品搬走;排除生产装置、容器内的可燃气体或液体;设法阻挡流散的液体;拆除与火源毗连的易燃建(构)筑物,形成阻止火势蔓延的空间地带;用高压密集射流封闭的方法扑救井喷火灾等。
(二)窒熄
就是隔绝空气或稀释燃烧区的空气含氧量,使可燃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停止燃烧。它适用于扑救容易封闭的容器设备、房间、洞室和工艺装置或船舱内的火灾。
在灭火中根据不同情况,可具体采取下列方法:
用干砂、石棉被、帆布等不燃或难燃物捂盖燃烧物,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使已燃烧的物质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用水蒸气或惰性气体灌注容器设备稀释空气;条件允许时,也可用水淹没的窒熄方法灭火;密闭起火的建筑、设备的孔洞和洞室;用泡沫覆盖在燃烧物上使之得不到新鲜空气而窒熄。
(三)冷却
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将燃烧物的温度降到低于燃点,使燃烧停止;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物体上,使其不受火焰辐射热的威胁,避免形成新的火点,将火灾迅速控制和消灭。最常见的方法,就是用水来冷却灭火。比如,一般房屋、家具、木柴、棉花、布匹等可燃物质都可以用水来冷却灭火。二氧化碳灭火剂的冷却效果也很好,可以用来扑灭精密仪器、文书档案等贵重物品的初期火灾。还可用水冷却建(构)筑物、生产装置、设备容器,以减弱或、瞅火焰辐射热的影响。但采用水冷却灭火时,应首先掌握“不见明火不射水”,这个防止水渍损失的原则,当明火焰熄灭后,应不再大量用水灭火,防止水渍损失。同时,对不能用水扑救的火灾,切忌用水灭火。
(四)抑制
这是基于燃烧是一种链锁反应的原理,使灭火剂参与燃烧的链锁反应,使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从而使燃烧反应停止,达到灭火目的。采用这种方法的灭火剂,目前主要有1211、1301等卤化烷灭火剂和干粉。但卤化烷灭火剂对环境有一定污染,对大气臭氧层有破坏作用,生产和使用将会受到限制,各国正在研制灭火效果好且无污染的新型高效灭火剂来代替。
在火场上究竟采用哪种灭火方法,应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燃烧特点和火场的具体情况以及消防器材装备的性能进行选择。有些火场,往往需要同时使用几种灭火方法,比如干粉灭火时,还要采用必要的冷却降温措施,以防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