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性净资产支出后,限定条件不再满足了或者投入方解除了限定,才能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专换后当然会造成增加。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的净资产分为两类, 分别是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限定性净资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资源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资产或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使用所设置的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时间限制要求资源只能在特定时间内或规定的日期之后使用,用途限制要求资源用于特定目的。
扩展资料:
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限定性净资产,除上述内容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净资产的限制性一般不会产生负债。一个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接受了捐赠等资产以后,在增加了其持有的资产的同时,也加重了其管理方面的受托责任,而不会增加负债。但是这些限制性条件确实限制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使其不能将捐赠资产用于规定的用途之外。
2、各种限定性的净资产,只有在捐赠人明确规定了某些资产的使用上的限制的时候才会发生。
3、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并不是指某一特定资产。在多数情况下,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将受限定的捐赠资产和其他资产混合使用,甚至可以为取得其他适当的资产而将捐赠资产出售,只要捐赠资产上的经济利益(即捐赠资产的余额)的消耗不违反限制性条件就可以。
比如,某捐赠人将5000股股票捐赠给某一民间非营利组织,并要求赠与金额要永久保全,而不必无限期地持有这些股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限定性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