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节能产品认证的模式
节能产品认证作为第三方产品质量认证的一种,目前采用“工厂保证质量能力+产品实物质量检验(可以找认证机构委托的或其他有资质的产品检测所及实验室等检验)+获证后监督”的认证模式,是认证模式中最为严格的一种。有效地开展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充分体现节能产品认证特点,是科学实施节能产品认证的关键所在。有以下两条基本审查路线:
(1)设计—采购—生产,以产品能耗指标为核心。
(2)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突出关键、特殊生产过程和关键检验环节,对影响产品能耗指标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一致性进行现场确认。
2.节能产品认证程序
节能产品认证的流程如图5.13所示。
图5.13 认证实施流程示意图
1)准备阶段
(1)企业须知:企业可通过中国认证机构驻各省办事处(机构一般设在各省节约能源监测中心)了解中国节能、节水、环保等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认证产品种类和认证标准。
(2)自我评估:企业根据中国产品认证的要求初步确定自身产品是否符合中国节能、节水、环保等产品认证的申请条件。企业可进行自我评估或聘请咨询机构为其进行初审。
(3)注意事项:企业在申请认证之前,应首先确定自己产品质量和环境各项指标达到企业所执行的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或企业标准。
2)提出申请
(1)写申请书:企业可向认证机构索要申请书和初审表,详细填写申请书和初审表各项内容,并按申请书所附内容清单准备详细材料。
(2)准备材料:企业须按申请书中所列清单准备材料。企业应注意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企业所执行的质量标准中各项指标及规定方法为产品检测,且检测报告应为依据相应质量标准的全项检验报告。企业申请的所有型号的产品均应有检测报告,且应为申请日期前的一年内出具的报告。
3)文件材料审核
认证机构收到企业提交的文件材料后将向企业下发受理认证申请通知书,企业所提交的材料经认证机构文件初审如不完全或内容不够详细,则会收到由认证机构出具的初审通知书,企业须按照初审通知书上的不符合项尽快补全材料,补全的材料需经认证机构文件复审。
4)签订认证合同阶段
(1)寄发合同:认证机构确定签订合同,则将一式两份的合同填写相关信息加盖公章后,给企业寄发,合同中将明确规定认证费用。
(2)确认合同:企业认真阅读合同后,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将其中一份寄回认证机构,另外一份留企业保存。
5)缴纳费用阶段
企业收到合同后,应尽快按合同上写明的认证费用将款汇至指定银行账户,并将底单传真至认证机构,以便安排现场审查及后续工作。
6)现场审查阶段
认证机构收到汇款底单之后,将组成审查组,同时与企业联系确认审查时间,并将审查计划及审查大纲传真到企业,企业可按照审查计划来安排现场审查。
7)抽样检测阶段
(1)现场抽样:现场审查人员将在企业审查现场抽取申请认证产品样品,由认证机构送至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付费:企业在收到认证机构下发的检验付费通知后,应尽快将指定金额的费用汇至检测机构,并将付款底单传真至认证机构,以便检测机构尽快出具检测报告。
(3)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后,认证机构将检测报告正本寄回企业,副本留存认证机构归档。
8)取得证书
(1)报告阶段:认证机构将根据现场审查情况及检查结果情况撰写综合审查报告,并对综合审查报告进行评审。
(2)评定阶段:综合审查报告将送交技术审查委员会,技术审查委员会将对企业申请认证的所有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3)批准阶段:技术审查委员会将企业申请认证材料上报认证机构主任处,由认证机构主任批准。办理注册手续,并向合格企业颁发中国节能、环保、节水等产品认证证书,如图5.14所示。
图5.14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9)监督管理
(1)使用标识: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内(一般是三年)按规定使用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标识。
(2)年度监督:证书有效期内,企业每年应按规定进行年度监督,年度监督时由认证机构与企业联系进行现场审查,企业应准备一年之内的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
10)复评审查
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认证机构提出复评申请,复评申请程序同初次认证申请程序。
3.节能产品认证审核
在认证审核过程中,不合格的情况有三种:
(1)严重不合格:生产体系运行出现系统失效,体系运行出现区域性失效,生产能力运行后果严重。对审核严重不合格的产品不能进行节能产品认证工作。
(2)一般不合格:个别、偶然、孤立、轻微的问题,对审核区域和体系有效性的影响是次要的。对发现该单位审核为一般不合格的,原则上是改正其不合格项后才予认证。
(3)观察项:证据欠充分、发展趋势不明朗的其他需要提醒的事项。
对通过认证的企业,每年还要接受认证机构的年度监督,包括对获证产品的抽样检测及生产现场、生产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