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财务报表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按权责发生制;现金流量表收付实现制。
记账凭证→日记账、明细账、科目汇总表→总账
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
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企业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事实、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原因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且在编制会计报表时,企业应当对持续经营的能力进行估计。如果已决定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或者已确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将被迫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则不应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会计报表。如果某些不确定的因素导致对企业能否持续经营产生重大怀疑时,则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这些不确定因素。如果会计报表不是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则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此应当首先予以披露,并进一步披露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及企业未能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会计报表的原因。
拓展资料:
编制会计报表是会计核算的一种专门方法,也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会计报表,可以了解和掌握编表单位一定时期的资金来源和运用等财务状况; 可以分析考核财务成本 (费用) 计划和预算收支的完成情况,以及对有关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可以检查和评价编表单位经营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措施,提高经济效益; 可以为编制下期计划和预算,进行综合平衡提供依据。在我国,会计报表的种类、内容、格式、编报时间和方法,都由统一的会计报表制度所规定,企业、行政、事业等单位应按照统一的规定,正确地、完整地、及时地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以保证会计报表指标能够在国民经济一定范围内进行综合汇总和分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