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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情绪、情感
(一)情绪、情感的定义
情绪、情感是人对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体验。对上述定义,可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1.情绪、情感是人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但它不是反映事物本身,而是反映了对该事物的态度。
情绪和情感总是由客观事物引起的,离开了具体的客观事物,人不可能产生情绪和情感,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就是这个道理。客观现实是情绪、情感产生的源泉,人的情绪、情感是客观现实的反映,但是,这种反映并非反映事物的本身,而是反映主体对事物的态度。例如,看到一位同学谈吐文雅,行为端庄,会产生好感。这种好感的产生尽管来自该同学本身,但好感所反映的却是对该同学的表现态度,是对该表现的一种体验或感受。
2.认识是情绪、情感产生的前提和基础。
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评估是产生情绪、情感的直接原因。换言之,没有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便不能产生任何的情绪和情感。如上例,正是因为该同学的言谈举止作用于我们的感官,使主体对这些表现产生了认识后,才产生了对这些表现的评价,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对该同学的好感。即便同一事物,由于它在不同的条件、不同的时间出现,我们对其的认识、判断与评价也会不同,从而会产生不同的情绪和情感的体验。例如,我们在野外看到一只老虎会大惊失色,惊恐万分,而在动物园或看马戏表演时看见老虎却无害怕之感。
3.情绪、情感的性质是以客观事物是否满足人的需要为中介的。
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产生了不同的态度,从而产生了不同的情绪和情感。那么,这种态度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决定人们态度的是该事物是否符合主体的需要。如果该事物符合并满足主体的需要,就会对该事物持肯定的态度,产生满意、愉快、高兴的情绪、情感体验;反之,如果该事物不符合、不能满足主体的需要,便会对该事物持否定的态度,产生不满、愤怒、痛苦、仇视等消极的情绪、情感体验。如上例中,之所以对该同学产生好感,就是因为该同学的行为表现符合自己的心愿,与自己期望的行为规范相吻合,于是便产生了满意、喜欢、尊敬的情感。因此,对客观事物的不同态度取决于该事物对主体需要的满足程度,需要就成为客观事物与主观情感体验的媒介,从而也决定了人的情绪、情感的性质。
(二)情绪、情感的关系
情绪和情感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其区别在于
1.从需要的角度看:情绪是和有机体的生物需要相联系的体验形式,如喜、怒、哀、乐等;情感是同人的高级的社会性需要相联系的一种较复杂而又稳定的体验形式,如与人交往相关的友谊感、与遵守行为准则规范相关的道德感、与精神文化需要相关的美感与理智感等。
2.从发生的角度看:情绪发生较早,为人类和动物所共有,而情感发生的较晚,是人类所特有的,是个体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新生儿只有悲伤、不满、高兴等情绪表现,通过一定的社会实践才逐渐产生形成如友爱、归属感、自豪感、责任感、道德感等情感体验。
3.从表现形式看:情绪一般发生得迅速、强烈而短暂,有强烈的生理的变化,有明显的外部表现,并具有情境性(由具体情境而产生,随情境的变化、消失而变化、消失)冲动性(爆发力强,力度大)动摇性(变化快,不稳定)。而情感是经过多次情感体验概括化的结果,不受情境的影响,并能控制情绪,具有较大的稳定性;情感由于只与对事物的深刻性认识相联系,因而深沉,具有深刻性;情感更多地表达内心体验,很少冲动,具有内隐性。
情绪和情感虽然有各自的特点,但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情感是在情绪的基础上形成的,反过来,情感对情绪又产生巨大的影响,它们是人感情活动过程的两个不同侧面,二者在人的生活中水乳交融,很难加以严格的区分。从某种意义上说,情绪是情感的外部表现,情感是情绪的本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