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本人护照;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2、国外学习成绩单(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所获材料均应为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国别: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丹麦、瑞士、瑞典、芬兰、挪威、日本、新加坡、印度、蒙古、朝鲜、韩国、泰国以及俄罗斯、乌克兰等33个独联体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