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推行素质教育,意图就是为国家培养综合素质过硬的高素质人才。社会实践是对学生设立的一门学科,用以检测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综合实践学分需达23分。
学分认定是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重要环节。学生认真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三年内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达到规定学时要求,完成至少3个专题(项目)研究,总结性评价合格,可获得15学分。热心参与社区服务,三年内参加社区服务时间在10个工作日以上,总结性评价合格,可获2学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必须达到1周,总结性评价合格,可获得6学分。三年内,凡符合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条件的,总计可获得23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