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进场报审复印件应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2020-05-06 时事 362阅读

如果采购时供应商提供的是复印件,只是加盖了供应商的公章,这个盖红章的就算做原件,不需要注明原件存单位的;如果是复印件,则事实的存放单位;一般工程资料的原件都要提交业主的。

当有复验规定时,施工单位应从进场材料中抽样复验,复验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确定;按规定需要见证的,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应及时到场见证。

对进场材料现场检查合格、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并经抽样复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记录表”,报监理审批。监理人员经现场对实物进行抽查、确认,在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上签字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


扩展资料:

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公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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