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活动组织与实施应遵循哪些原则

2020-05-30 教育 159阅读

1、公平公正,为每一个儿童,包括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积极的支持和帮助。

2、进行多种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教育。

3、切合实际,因地制宜,从本地、本园的条件出发,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灵活地执行。

4、要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本《纲要》所提出的各领域目标为指导。

5、各领域的内容要有机联系,相互渗透,注重综合性、趣味性、活动性,寓教育于生活、游戏之中。

扩展资料:

幼儿园教育应当拒绝超前:一些幼儿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这不仅剥夺了幼儿童年的快乐,更挫伤了幼儿的学习兴趣,影响了身心健康发展。

应当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对于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纠正,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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