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独立核算由公司做决定,公司同意了分公司就可以内部进行独立核算,但对外不能承担责任时,责任仍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从内部因素来说,取决于管理层的意图和筹划安排,即是否有独立核算的必要。从外部因素来说,主要基于法规的约束和要求,如税务部门等。分公司独立核算,也是有条件的,即:自负盈亏,有独立核算的帐户,有独立的收入和支出,有独立核算的能力。如果能达到这样的要求,即使公司法上分公司不一定要求独立核算,但也是实质上的独立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扩展资料
核算方式
1、独立核算
是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2、非独立核算
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独立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独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