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科长让你主动辞职,是怕上面追查此事,压力很大,如果开除的话,院长要写相关报告,比较麻烦还要党组会议讨论才能开除你!
2、医院要开除你,太简单了,就说你离岗20天,没有任何说明就够了!从法律的角度,我看不到你有任何证据证明你向院方说明你外出学习,口头的说明到了法庭上一文不值。
3、按照不成文的规定,开出之前是有义务劝诫你自动辞职,看上去这样比开除要好,开除会影响你的一生!(档案里会记载你被开除)
4、不管你联系方式是否改变,我是人事科长我也说联系不到你,你别怪他,领导要求达到这个效果的,他也是混饭吃的!
5、你外出打过报告,然后交给人事科,我个人相信你,我只想问一句,你交报告给人事科的时候,是否打印一式两份,让他们签收?不用回答我,我知道你没有,所以等于没交报告!
6、我个人猜测,你在这个医院从来没有给领导送礼,也没有亲戚在该医院做个一官半职,他们这样是完全对待一个无权无势的人的做法。
7、我给你的建议:去院长家拜访一下,看看这个事情还有没有挽回的余地。去的时候还诚恳,主动承认错误(诚恳,就是带足东西去)。你要想,以后谁帮你,你就跟谁混,院长也想多一个手下,而且你不是犯打错,只是离岗20天而已,不影响仕途,而且你从国外学习回来,前途无量,这种人才他如果帮了你,对他没坏处。当然,如果这个方法不行的话,你就主动辞职,以你的专业技术,找到好工作不难,因为如果被开除,你就有污点,影响一生。如果打官司,你未必打得过,因为你是正义的,但正义的一方未必会赢,因为法律相信证据,而正义的一方通常是没有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