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工作环境,降低员工福利待遇合理,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0-05-18 社会 72阅读
“改变工作环境、降低员工福利待遇”,属于变更合同内容行为,应当征得员工的同意。不存在“合理”事由下,公司可单方面变更的情形。
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解除合同,公司执意解除合同的,员工可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如果员工同意与公司解除合同,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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