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拨打工信部电话010-12300。
具体投诉方法:
1、为了使所申诉的电信服务质量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按规定申诉人应就所申诉事项首先向所使用电信业务的提供者进行投诉。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认真受理用户的投诉,并在接到用户投诉之日起15日内答复用户。
2、用户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接到投诉后15日内未答复的,可以向申诉受理机构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当向被申诉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申诉受理机构提出申诉。
3、被申诉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设立申诉受理机构的,申诉人可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提出申诉。申诉受理机构调解无效的,争议双方可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就申诉事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投诉人的投诉须知:
申诉条件:
1.投诉人是对投诉有直接利益的一方。
2.有明确的答复者。
3.有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依据。
4.投诉已向被投诉人投诉,对治疗结果不满意或未在15天内回复。
投诉内容:投诉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被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上诉请求,理由,事实依据;上诉日期。
申诉受理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诉不予受理:
1、属于收费争议的申诉,申诉事项发生时距提起申诉时超过五个月的,其他申诉,申诉事项发生时距提起申诉时超过二年的;
2、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执行的;
3、申诉受理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4、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5、不符合<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规定的申诉条件的;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工信部-电信申诉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