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奇数:不能被2整除的数是奇数。如9是奇数。
正奇数:1、3、5、7、9、11、13、15、17、19、21、23、25、27、29、31、33.........
负奇数:-1、-3、-5、-7、-9、-11、-13、-15、-17、-19、-21、-23.-25、-27、-29、-31、-33.........
2、偶数:能被2整除的数是偶数。如4是偶数。
在十进制里,可以看个位数判定该数是奇数(单数)还是偶数(双数):个位为1,3,5,7,9的数是奇数(单数);个位为0,2,4,6,8的数是偶数(双数)。
3、合数:能分解成两个数(除去1之外)相乘的数是合数。如6是合数。
100以内的合数是:
4、6、8、9、10、12、14、15、16、18、20、21、22、24、25、26、27、28、30、32、33、34、35、36、38、39、40、42、44、45、46、48、49、50、51、52、54、55、56、57、58、60、62、63、64、65、66、68、69、70、72、74、75、76、77、78、80、81、82、84、85、86、87、88、90、91、92、93、94、95、96、98、99、100
4、质数:除去1外,只能被自己和1整除的数是质数。如7是质数。
100以内的质数有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一共有25个。
扩展资料:
1、奇数和偶数的相关性质:
(1)两个连续整数中必有一个奇数和一个偶数;
(2)奇数+奇数=偶数;偶数+奇数=奇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
(3)奇数-奇数=偶数;偶数-奇数=奇数;奇数-偶数=奇数;
(4)若a、b为整数,则a+b与a-b有相同的奇偶性,即a+b与a-b同为奇数或同为偶数;
(5)n个奇数的乘积是奇数,n个偶数的乘积是偶数;算式中有一个是偶数,则乘积是偶数;
(6)奇数的个位是1、3、5、7、9;偶数的个位是0、2、4、6、8;
(7)奇数的平方除以2、4、8余1;
(8)任意两个奇数的平方差是2、4、8的倍数
(9)奇数除以2余数为1
2、合数的性质:
(1)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2)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5)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6)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算术基本定理)
(7)对任一大于5的合数(威尔逊定理):
3、质数的性质:
质数的个数是无穷的。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中有一个经典的证明。它使用了证明常用的方法:反证法。具体证明如下:假设质数只有有限的n个,从小到大依次排列为p1,p2,……,pn,设N=p1×p2×……×pn,那么,
是素数或者不是素数。
如果
为素数,则
要大于p1,p2,……,pn,所以它不在那些假设的素数集合中。
1、如果为合数,因为任何一个合数都可以分解为几个素数的积;而N和N+1的最大公约数是1,所以不可能被p1,p2,……,pn整除,所以该合数分解得到的素因数肯定不在假设的素数集合中。因此无论该数是素数还是合数,都意味着在假设的有限个素数之外还存在着其他素数。所以原先的假设不成立。也就是说,素数有无穷多个。
2、其他数学家给出了一些不同的证明。欧拉利用黎曼函数证明了全部素数的倒数之和是发散的,恩斯特·库默的证明更为简洁,哈里·弗斯滕伯格则用拓扑学加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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