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二手房,原房主不迁走户口我该采取什么办法

2020-10-28 社会 104阅读

要说办法,只能是和原房主好言好语地商量,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你只能去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这件事情。

在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求卖方出示户口,并复印留存。

第二、在交易之前到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状况。

第三、就户口问题进行协商。约定适当的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当把握两点:

一是付款的时间。买方只有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已经迁出时,才可以付清全部的购房款。

二是违约责任的约定。卖方仅仅作出将户口迁出交易房屋的承诺是远远不够的,买方必须与卖方就违反该项承诺的责任作出约定。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以免除买方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

如果说你和原房主就户口一事已经有过明确的约定,那么可以以此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违约金,这就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了。

扩展资料

二手房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明确事项

一、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

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

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二、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

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第2款项中的违约责任。

三、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

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四、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五、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二手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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