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在营以上单位均设有司令部。其中集团军以上比较随机,军、师直至独立旅则相对比较固定。
美军一个典型的陆军师司令部编制如下:
1、主官:参谋长
2、协调参谋:执行官(即副参谋长)、人事参谋、情报参谋、作训参谋、后勤参谋、军民事务参谋
3、直属参谋:随从参谋(副官)、军法参谋(军法官)、监察主任、随军牧师、司令部军士长
4、特业参谋:公共事务参谋、保养参谋、车管参谋、营务参谋、财务参谋、通信与电子参谋、化学参谋、工兵参谋、防空炮兵参谋、宪兵主任、军医主任(注:其中多数特业参谋均兼下属分队指挥官,用我们的话说,他们同时也是某一“单位或部门负责人”)
以上参谋岗位有的仅编1人,有的编有多人,可分组办事。根据AR20—1和AR27—1号陆军条例,直属参谋有直接接触司令的权力。
美军虽然没有“干事”、“助理员”这样的称谓,但相应职能一样也不少。只是一律称参谋(或主任)而已。由于美军奉行“指挥-保障分离”体制,所以司令部综合执行了我军的司令、政治、装备、后勤部门职能。
由上可以看出美军的司令部主要是担负战斗、战斗支援和战斗勤务支援等方面职能。重点在计划与协调战斗和战斗支援上,平时则为本级部队“思想政治工作机关”(通过牧师、军法官等实施)与“行政管理机关”(通过部分特业参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