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在岗单位给其发工资,公司就必须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未缴纳,员工本人可以持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到单位所属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投诉。